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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小盘股暴跌与承诺

我了解到了 Webb-site 今年读到了一些有趣的文章,讲述股票抵押导致小盘股暴跌 here 以及 here.这是一个相当小众的话题,但对激励对齐的深入探讨很有趣。

首先,什么是Webb-site?这是“关于我们”部分的内容:

Webb网站由前投资银行家David M. Webb于1998年创立,他自1991年起居住在香港。Webb网站报告提供聚焦香港事务的报告和独立观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经济治理、商业、金融、投资、法律及监管事务。

什么是股票承诺,它们有什么问题?这又是如何导致小盘股价格暴跌的?

根据上市规则10.07,现行情况是,上市后12个月内,如果控股股东(持有30%或以上股份)以任何股份作为贷款担保,必须向公司披露,公司也必须公告。\[…\]然而,第一年结束后,控制股东的质押不再有一般义务披露,除非涉及向公司提供的贷款或担保,

对于不熟悉 a 概念的人来说 stock pledge,就是公司高管用股权作为抵押借钱。这是 widespread and common occurrence among top executives, 无论是在美国还是 in China.它也 not just a public company thing

“但我以为埃隆·马斯克、拉里·埃里森、埃文·斯皮格尔都是亿万富翁?他们为什么需要借钱?他们可以把钱从直升机上扔下来,依然比我富有。”

一个常见的误解是,富人的净资产就是 piles of cash,也就是说贝索斯在他的秘密月球基地里散落着价值1000亿美元的钞票。但通常情况并非如此[^1],大部分财富都绑定在他们创办公司的股票中。由于大多数人和公司仍然更喜欢现金支付[^2],那么当亿万富翁想买下一艘价值1亿美元的游艇时,当他们银行里只有1000万美元时,他们该怎么办?这是一条艰难的生活。

“他们为什么不直接卖掉手头的股票?游艇公司可能不想要股票,但有钱人可以清算然后买下游艇?”

高管不愿卖股以融资购买至少有两个原因。首先,当大股东卖出公司股票时,通常对投资者来说是一个负面信号。投资者猜测高管知道他们不知道的负面消息,试图通过在股价下跌前套现抢先一步。足够多人关心此事,以至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 requires ownership disclosure 而且有 companies 专注于监控内幕拍卖历史。

其次,如果你认为你的股票价值会涨到10倍,你宁愿尽早卖出。如果你现在能借钱,保留所有权,然后最终还清贷款,那你就是赚钱。如果你能以5%利率获得贷款,而你的股票价值每年增长15%,你是在做一个不错的交易。

“有什么陷阱吗?”

如果你的股票价值下跌,你可能会面临 margin call 贷款方要求你增加股票(有时是现金),以确保贷款方仍有足够的抵押价值。如果做不到,贷款方可能会强制出售,试图在股价进一步下跌前尽可能多地从股票中获得价值。这可能是一个自我实现事件,导致股价暴跌。

考虑到这一点,Webb网站到底有什么问题让你感到沮丧?

Webb-site对抵押股票未披露表示担忧,原因包括下文提到的漏洞,

因此,交易所试图将管辖权扩展到董事以外的普通股东的努力都会失败。交易所唯一有影响力的时候是上市时,届时它确实要求控股股东签订上述一年期承诺。但上市后,除非是董事,否则后续的控股股东不在交易所的管辖范围内。

香港交易所对公司和董事拥有管辖权,但不管普通股东。由于多种原因,这些普通股东即使与公司管理层直接相关,也可能持有大量股票但不受其管辖。

当有人向某人承诺股份时,某人会获得股票的担保权益。好消息是,法律已经要求披露承诺!如果你向朋友抵押了公司5%的股份,你的朋友也必须披露。

坏消息是存在一个巨大的漏洞。根据第323条第1款第(f)款,“免税担保权益”无需披露。第323条第6款定义为:“合格贷款人仅作为合格贷款人在其正常业务过程中进行的交易中作为担保持有的权益”

而“合格贷款人”根据第308(1)条定义为银行(包括受限许可银行或存款公司)、股票经纪人、保险公司或任何经SFC授权提供股票保证金融资的人员。

如果银行向创始人贷款,并因抵押品获得了公司大额头寸,他们无需披露此信息。Webb-site担心这些大额质押股份会给股票带来不必要的下行风险。

担保权益只有在贷款人实际上止赎并开始出售股票时才会变为可披露,而贷款方则有通常的3个工作日时间进行披露。当然,到那时对投资者来说已经太晚,无法发挥太大作用,因为股票已经崩盘。

只有当贷款方开始出售股票时,公众才意识到问题所在。由于贷款方只有在经济困难时期才会开始出售股票,公众已经无法根据这些信息采取行动。

HK给出了几个不改变这一点的理由,但Webb网站对此表示异议:

背后真正的问题并非实际遵守困难,而是银行和经纪人希望在交易中保持保密。但公众对公平有序市场的利益远远超过了这一点。如果贷款机构希望保持贷款私密,就不应以超过5%的巨额担保。

其次,关于“披露毫无意义”的论点,我们强烈不同意。如果没有抵押股份,那么贷款方强制出售的概率为零;但如果已抵押,则概率大于零。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信息价值。

第三,关于“隐私”的论点,这被公众利益所压倒。如果你是想要隐私的控股股东,那就不要让你的公司上市,也不要向公众索取资金。如果你想要他们的钱,就必须愿意接受随之而来的透明度。如果你是想要隐私的投资者,那么保持在5%以下,你就能保持私密。

这些反驳对我来说很有道理,我想知道香港监管的反驳会是什么。披露多头头寸通常是好事[^3],因此关于谁持有什么(以及突然出售的风险)的更多信息非常有用。总的来说,对于香港小盘股来说,当所有权集中在管理层手中,且大部分资产被抵押用于贷款时,这一点需要注意。

[^1]我很确定贝索斯的情况并非如此,但如果你有其他个人情况,请告诉我…这也解释了他对太空旅行的着迷。关注“主要财富来源”的 richest people in the world 显示他们都因持有公司股份而富有。 [^2]这里定义的不仅仅是纸币,还包括电汇等“流动性”资产,与房地产、股权、黄金等资产相对
[^3]短片的披露更为棘手,我不确定是否同意所有短片都应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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